各位执业药师:
按照《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新执药协〔2023〕1号)的规定,2023年度新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考试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24:00,届时将关闭继续教育平台,关闭后未完成学习与考核的课程将无法继续学习与考核。请还未完成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的学员,高度重视学习考核截止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与考核,逾期未完成学习与考核的,2023年度报名课程自动失效,后果自行负责。新疆执业药师协会20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