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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之窗

关于下调会费缴纳标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7-01-13

各位会员:   

    为了进一步减轻会员经济负担,激发执业药师入会积极性,强化会员队伍建设,经2017年第一次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每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的标准,由上年度的60元下调为30元。特此通告。

新疆执业药师协会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