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按照协会章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和自治区食药监局的要求,认真负责,精心准备,高质量完成换届工作。把协会建设成有党的坚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精神的社会团体,打造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搭建成法人治理、民主管理、联系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会员的沟通桥梁,锻造成政府信任、社会认同、会员拥护、自律诚信的品牌单位。
协会积极参加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能力提升培训
为了认真贯彻自治区《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党办发〔2017〕40号)精神,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服务能力,自治区民政厅于2018年7月31日-8月2日、7月29日-8月2日在乌鲁木齐市分别举办2018年度全区性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培训班和全区性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班。我会积极响应,踊跃报名,由会长张永东同志和会计邹琼同志参加了学习培训。
培训开设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社会组织政策法规解读和管理制度改革》《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社会组织财务知识讲解》等课程,组织了《社会组织反洗钱》《社会组织税前扣除》等专题讲座,解读了十九大有关社会组织建设的内容和要点,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处处长永白兰还详细讲解了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社会组织年检和评估等内容及工作程序。培训组织严密,要求严格。我会参训人员严守纪律,听讲认真,及时撰写“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难点与解决思路”心得体会,顺利通过了考核,获得了合格结业证书。
通过培训,参训人员更加深入地把握了十九大精神,领会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全面了解了社会组织的政策法规,厘清了反洗钱、税前扣除等相关法规常识,进一步强化了社会组织财务知识,熟悉了相关事宜的基本工作方法,达到了系统学习、拓宽视野、启迪思维、培训提高的目的,为全区性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优质高效服务会员,打下了坚实基础。
交流简讯
2018年度省际间执业药师工作交流会成功举办
2018年7月22日,由中国药师协会主办,山西省药师协会承办的“2018年度省际间执业药师工作交流会”,在山西省药师协会会议中心成功举办,来自全国25个省份的(执业)药师协会会长、秘书长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国药师协会秘书长孟丽华主持。
我会相关人员应邀参加了交流会。
山西省药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马美军与参会代表分享了山西省执业药师信息化管理的经验,提出了“战略合作、资源共享”、“建立全国执业药师信息共享平台”的设想。
中国药师协会会长张耀华做了《新时代社会组织的创新发展》专题报告,分享了社会组织的现状,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对社会组织的新要求,并就脱钩后行业协会的职能定位和发展路径做了详细阐述。
这次会议特别邀请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学习与人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吴志勇、北京药师协会副秘书长侯玉岭分别做题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评估研究方案介绍》和《深入的交流、有益的启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人才国际培训项目成果汇报》的专题报告。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参观了八路军太行纪念馆,真切感受战争场景,深切缅怀革命先烈。
本次会议的召开,对于各省(执业)药师协会间增进交流、相互借鉴,不断提高我国药品服务和药学服务水平,共同推动我国药学行业建设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法律法规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节选三)
第五篇 建设健康环境
第十三章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第一节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机制,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力度,全面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到2030年,努力把我国农村建设成为人居环境干净整洁、适合居民生活养老的美丽家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全面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力争到2030年,全国农村居民基本都能用上无害化卫生厕所。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深入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力争到2030年,国家卫生城市数量提高到全国城市总数的50%,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全覆盖。
第二节 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
把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作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保障与健康相关的公共设施用地需求,完善相关公共设施体系、布局和标准,把健康融入城乡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促进城市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针对当地居民主要健康问题,编制实施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发展规划。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建设,提高社会参与度。重点加强健康学校建设,加强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控等相关政策。加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监测与评价。到2030年,建成一批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示范市和示范村镇。
第十四章 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
第一节 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实行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切实解决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入推进产业园区、新城、新区等开发建设规划环评,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强化源头预防。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常态化区域协作机制。完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的区域联合预警机制。全面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促进全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强化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与污染综合防治。开展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制度,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以耕地为重点,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效保护生态系统和遗传多样性。加强噪声污染防控。
第二节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推动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建立排污台账,实现持证按证排污。加快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工艺、设备与产品。开展工业集聚区污染专项治理。以钢铁、水泥、石化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行业达标排放改造。
第三节 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
逐步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管理制度。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建立覆盖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人群暴露监测和健康效应监测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实施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划定环境健康高风险区域,开展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的评价,探索建立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建立环境健康风险沟通机制。建立统一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推进县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
第十五章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第一节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实现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接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到203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实现全覆盖。全面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推进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加强对食品原产地指导监管,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扩大产品抽检覆盖面。加强互联网食品经营治理。加强进口食品准入管理,加大对境外源头食品安全体系检查力度,有序开展进口食品指定口岸建设。推动地方政府建设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格局,严守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第二节 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建立以临床疗效为导向的审批制度,提高药品(医疗器械)审批标准。加快创新药(医疗器械)和临床急需新药(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完善国家药品标准体系,实施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计划,积极推进中药(材)标准国际化进程。全面加强药品监管,形成全品种、全过程的监管链条。加强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
第十六章 完善公共安全体系
第一节 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
加强安全生产,加快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切实降低重特大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督管理职责,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强化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普查,健全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进一步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体系,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遏制尘肺病和职业中毒高发势头。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强化职业病报告制度,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加强全国个人辐射剂量管理和放射诊疗辐射防护。
第二节 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划和建设,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治理公路安全隐患。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提升企业安全自律意识,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运行监管能力和安全生产基础支撑。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标准,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综合素质。到2030年,力争实现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0%。
第三节 预防和减少伤害
建立伤害综合监测体系,开发重点伤害干预技术指南和标准。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减少儿童交通伤害、溺水和老年人意外跌落,提高儿童玩具和用品安全标准。预防和减少自杀、意外中毒。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建立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
第四节 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建立健全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责任机制,到2030年,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提高早期预防、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建立包括军队医疗卫生机构在内的海陆空立体化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到2030年,建立起覆盖全国、较为完善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达到发达国家水平。进一步健全医疗急救体系,提高救治效率。到2030年,力争将道路交通事故死伤比基本降低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第五节 健全口岸公共卫生体系
建立全球传染病疫情信息智能监测预警、口岸精准检疫的口岸传染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种类齐全的现代口岸核生化有害因子防控体系,建立基于源头防控、境内外联防联控的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健全口岸病媒生物及各类重大传染病监测控制机制,主动预防、控制和应对境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持续巩固和提升口岸核心能力,创建国际卫生机场(港口)。完善国际旅行与健康信息网络,提供及时有效的国际旅行健康指导,建成国际一流的国际旅行健康服务体系,保障出入境人员健康安全。
提高动植物疫情疫病防控能力,加强进境动植物检疫风险评估准入管理,强化外来动植物疫情疫病和有害生物查验截获、检测鉴定、除害处理、监测防控规范化建设,健全对购买和携带人员、单位的问责追究体系,防控国际动植物疫情疫病及有害生物跨境传播。健全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物种入侵。
第六篇 发展健康产业
第十七章 优化多元办医格局
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和实现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鼓励医师利用业余时间、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破除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逐步扩大外资兴办医疗机构的范围。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支持保险业投资、设立医疗机构,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发展。
第十八章 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
积极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融合,催生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健康服务,鼓励发展健康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促进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发展,培育一批有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探索推进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电子产品和健康医疗移动应用服务等发展。规范发展母婴照料服务。培育健康文化产业和体育医疗康复产业。制定健康医疗旅游行业标准、规范,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健康医疗旅游目的地。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和良性循环的健康服务产业集群,扶持一大批中小微企业配套发展。
引导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医疗影像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和血液透析中心等。支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提供食品药品检测服务。完善科技中介体系,大力发展专业化、市场化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第十九章 积极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
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培育多元主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建设运营。推动体育项目协会改革和体育场馆资源所有权、经营权分离改革,加快开放体育资源,创新健身休闲运动项目推广普及方式,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打造健身休闲综合服务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丰富业余体育赛事,积极培育冰雪、山地、水上、汽摩、航空、极限、马术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健身休闲示范区、健身休闲产业带。
第二十章 促进医药产业发展
第一节 加强医药技术创新
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医药创新和转型升级。加强专利药、中药新药、新型制剂、高端医疗器械等创新能力建设,推动治疗重大疾病的专利到期药物实现仿制上市。大力发展生物药、化学药新品种、优质中药、高性能医疗器械、新型辅料包材和制药设备,推动重大药物产业化,加快医疗器械转型升级,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学诊疗设备、医用材料的国际竞争力。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健全质量标准体系,提升质量控制技术,实施绿色和智能改造升级,到2030年,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标准全面与国际接轨。
第二节 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发展专业医药园区,支持组建产业联盟或联合体,构建创新驱动、绿色低碳、智能高效的先进制造体系,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中高端产品供给能力。大力发展医疗健康服务贸易,推动医药企业走出去和国际产业合作,提高国际竞争力。到2030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药和诊疗装备国际市场份额大幅提高,高端医疗设备市场国产化率大幅提高,实现医药工业中高速发展和向中高端迈进,跨入世界制药强国行列。推进医药流通行业转型升级,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市场集中度,形成一批跨国大型药品流通企业。
用药安全常识 事关每个家庭!十大中药注射剂,儿童禁用! 儿童用药 一直是家长们关注的话题 在今年儿童节前夕,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一款在临床已应用 70 多年的中药注射剂、儿科的常用药——柴胡注射液,被禁用于儿童。 从此次修订说明书开始,大家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中药注射剂应用于儿童人群的安全问题上。 今天,就给大家总结10大儿童禁用的中药注射剂 十大中药注射剂,儿童禁用 以下是根据国家药监局修订说明书公告整理的,部分儿童禁用的中药注射剂,以供参考。 柴胡注射剂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感冒、流行性感冒及疟疾等的发热。 说明书修改:【禁忌】项目中须注明“儿童禁用”。 双黄连注射剂 功能主治: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适用于病毒及细菌感染的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扁桃体炎、咽炎等。 说明书修改:【禁忌】项中须列出“4周岁及以下儿童、孕妇禁用”,并增加警示语“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 茵栀黄注射液 功能主治:用于肝胆湿热,面目悉黄,胸胁胀痛,恶心呕吐,小便黄赤,急性、迁延性、慢性肝炎。 说明书修改:【禁忌】项应当包括“新生儿、婴幼儿禁用”,“孕妇禁用”。 丹参注射液 功能主治:活血化瘀,通脉养心,多用于冠心病胸闷,心绞痛。 说明书修改:【禁忌】项应当包括“新生儿、婴幼儿、孕妇禁用”。 复方蒲公英注射液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疏风止咳。用于风热感冒,肺卫热盛,症见发热头痛,咳嗽痰黄。 说明书修改:【禁忌】项下增加 “新生儿、婴儿、孕妇禁用”。 清开灵注射液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化痰通络,醒神开窍。用于热病神昏,中风偏瘫,神志不清,亦可用于急、慢性肝炎,乙型肝炎,上呼吸道感染,肺炎,高烧,以及脑血栓形成、脑出血见上述证候者。 说明书修改:【禁忌】项增加 “新生儿、婴儿、孕妇禁用”。 参麦注射液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气阴两虚型之休克、冠心病、病毒性心肌炎、慢性肺心病、粒细胞减少症。 说明书修改:“新生儿、婴幼儿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被建议“应慎重使用”。 天麻素注射剂 功能主治:用于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综合征及偏头痛、三叉神经痛等血管神经性头痛,也可用于脑外伤性综合征、眩晕症等。 说明书修改:【禁忌】项目中须注明“儿童慎用”。 血塞通注射剂 功能主治:用于中风偏瘫、瘀血阻络证;动脉粥状硬化性血栓性脑梗塞、脑栓塞、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等。 说明书修改:【禁忌】项应增加“儿童禁用”。 生脉注射液 功能主治:用于气阴两亏,脉虚欲脱的心悸、气短、四肢厥冷、汗出、脉欲绝及心肌梗塞、心源性休克、感染性休克等具有上述证候者 说明书修改:【禁忌】项应当包括“新生儿、婴幼儿禁用”,“孕妇禁用”。